默想与分别(利未记11)

Paul Gauguin’s Armchair, 1888
Vincent van Gogh

凡蹄分两瓣,分趾蹄而又反刍食物的走兽。

——利未记11:3 和合本2010

凡具备这两种特征的动物被认为是洁净的,因此可以食用。可以肯定,这些话语的精细具体不仅仅是为了指导以色列人的饮食,尽管这很重要;也不仅是为了在每餐中强调他们作为一个独特民族的必要性。至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这样的教训:在我们的日常经历中,必须将默想和分别结合起来。

默想——牛羊不仅仅是啃食草地上的牧草,还会躺下反刍。我们不应仅仅是浏览指定的经文部分,而是要反复思考,将属灵的事与属灵的事相比较,将经文与经文相对照。圣灵会从属基督的事物中向我们显明,也会使一切事物重新进入我们的记忆。

分别——“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约翰一书 3:10)”“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希伯来书 4:12)”我们若未曾深深体会到它的锋利,就无法算是真正地默想。从世界的分离必须源自对基督的真正恋慕。对拿俄米的爱,将引导路得跨越约旦河离开摩押。

这两者必须结合起来——猪分蹄但不反刍,因此是不洁净的。一个人可能声称热爱圣经,但真正的考验在于他每日远离邪恶。另一方面,我们的日常生活应当源自内心,而不是表面,这是法利赛主义。我们要在圣洁的默想中反刍,然后活出与之相称的生活。

——F. B. Meyer, Our Daily Ho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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