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的众女儿(民数记 36)

Brian Kershisnik (American, 1962–)
Treading the Basilisk, 2003

我主也受了耶和华的吩咐将我们兄弟西罗非哈的产业分给他的众女儿。

——民数记36:2

自古以来,圣经中便承认了女性解放的萌芽原则,以及她与男性平等地位的权利。这些女子是按照自己的权利继承产业的,并且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婚姻伴侣。在这一方面,基督教,如同在许多其他方面一样,是旧约神圣思想的实现。路得是伯大尼的马利亚的原型,喇合则对应腓尼基的妇人,夏甲对应吕底亚。

女性在基督里的产业——在人子身上,有一些特质特别适合女性的心灵。对她无数泪水的温柔体恤——“妇人,你为什么哭?(约翰福音20:15)”对她对永不消逝之爱的渴求的同情——“马利亚。(约翰福音20:16)”对她无数疑问的回应——“妇人,你当信我。(约翰福音4:21)”对她依赖性软弱的力量支持——“由她吧。(马可福音14:6)”对她绝望的希望之光——“你若信,就必看见上帝的荣耀。(约翰福音11:40)”哦,女人,记住那位与妳需求相契合的主,祂将自己赐给妳。“她就是我的姐妹了(马可福音3:35)。”

女性在基督工作中的产业——她被呼召要通过将自己的产业带给男人来使他们富足。正如西罗非哈的女儿们将她们的土地带给了丈夫们,妇女们也将复活之主的消息传给了门徒们。因此,女性从与基督的交往中获得了许多,并来到那些沉浸在感官和物质主义中的男人面前,讲述一种更纯洁、更美好的生活,并召唤他们去继承这种生活。对于那些承认这一原则的家庭来说,实在是幸福的,那里妻子和母亲不断用高尚的理想来滋养自己的灵魂,以纠正她所爱之人由于与世俗之人过多接触而容易产生的错误认知!

——F. B. Meyer, Our Daily Ho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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