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血中(利未记17)

Vase with twelve sunflowers, 1888/1889
Vincent van Gogh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

——利未记17:11

这句话中可能蕴含着比人类所能理解更深的真理。修订版圣经的旁注将“生命”翻译为“灵魂”。为什么人们对血如此敬畏?为什么对不义之血感到如此恐惧?为什么圣经不断提到基督的宝血?如果我们能够完全理解这段经文的断言,或许我们就能回答这些问题。

当耶稣献出祂的宝血时,祂献出了生命,祂圣洁灵魂的生命——我们常常谈论基督的宝血,意思是耶稣的生命,为我们替代性地、牺牲性地流出。罪人将这血、这生命捧在手中,献给神,作为自己的辩护。被打破的律法是否需要得到满足、尊崇和承认?答案在从未被玷污、从未被情欲点燃的,贵重、纯洁、无罪的宝血中。愿这流出的生命为你赎罪!“神啊,(因着坛上的献祭)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加福音18:13)”

五个流血的伤口,

祂在加略山承受;

涌出有效的祈祷,

为我强烈地代求。

“赦免他吧,噢,赦免他!”

“得赎罪人,永不灭亡。”

当我们受命喝祂的血时,就分享了祂的生命——在主的圣餐桌前,我们象征性地喝祂的血;在圣餐中我们与祂的死认同,并将我们自己的生命交给十字架。更进一步地见证了,我们渴慕多而又多地领受万福之主的灵魂和生命。好使我们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

——F. B. Meyer, Our Daily Ho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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