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对祂选民的要求始终是字面上的顺服。我们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不严谨地遵守耶稣的命令?然而,我们中有多少人确实照祂所吩咐的去做呢?让我们做一些检验。
主餐就是一个例子。如今,有许多人从年初到年末从未参加过圣餐,尽管耶稣说祂的门徒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祂。
洗礼也是如此。基督徒们为自己找借口说这不是必需的,因此可以省略。但他们所谓的”必需”是什么意思?洗礼确实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因为救恩已经由我们的主成就了;但它可能是表明我们爱祂、拥有真实信仰、并愿意接受祂作王的必要途径。显然,一个士兵不会因为看不出长官命令的必需性,就可以不遵从长官的指令。
诉讼也是也是如此。如果有一件事比其他事情更清晰,那就是新约中一再强调我们宁愿忍受不公也不要自己报复。然而,今天有多少自称为基督徒的人会对欠债者发出法院传票!
饶恕也是如此。“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马太福音6:15)”然而,有许多自称为基督的跟随者与他们的亲人或教会成员交恶。
让我们记住这些话语的强烈语气,并求神在我们心里动工,使我们立志行事,成就祂的美意。
——F. B. Meyer, Our Daily Ho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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