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圣经中便承认了女性解放的萌芽原则,以及她与男性平等地位的权利。这些女子是按照自己的权利继承产业的,并且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婚姻伴侣。在这一方面,基督教,如同在许多其他方面一样,是旧约神圣思想的实现。路得是伯大尼的马利亚的原型,喇合则对应腓尼基的妇人,夏甲对应吕底亚。
女性在基督里的产业——在人子身上,有一些特质特别适合女性的心灵。对她无数泪水的温柔体恤——“妇人,你为什么哭?(约翰福音20:15)”对她对永不消逝之爱的渴求的同情——“马利亚。(约翰福音20:16)”对她无数疑问的回应——“妇人,你当信我。(约翰福音4:21)”对她依赖性软弱的力量支持——“由她吧。(马可福音14:6)”对她绝望的希望之光——“你若信,就必看见上帝的荣耀。(约翰福音11:40)”哦,女人,记住那位与妳需求相契合的主,祂将自己赐给妳。“她就是我的姐妹了(马可福音3:35)。”
女性在基督工作中的产业——她被呼召要通过将自己的产业带给男人来使他们富足。正如西罗非哈的女儿们将她们的土地带给了丈夫们,妇女们也将复活之主的消息传给了门徒们。因此,女性从与基督的交往中获得了许多,并来到那些沉浸在感官和物质主义中的男人面前,讲述一种更纯洁、更美好的生活,并召唤他们去继承这种生活。对于那些承认这一原则的家庭来说,实在是幸福的,那里妻子和母亲不断用高尚的理想来滋养自己的灵魂,以纠正她所爱之人由于与世俗之人过多接触而容易产生的错误认知!
——F. B. Meyer, Our Daily Ho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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