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充满了关于赔偿的教导,而在普通的基督徒生活中,这种教导远远不够。我们常常试图通过格外的礼貌来弥补对他人的伤害,但我们却很不愿意坦率地承认自己做错了,并为自己的言行做出适当的赔偿。我们常常自我辩解,说自己在言行上是完全有理由的,然而我们可能在行为上做错了,即便那些行为本身是合法的。
放牲畜到他人的田里(5节)——我们可能因疏忽让他人蒙受损失。这牲畜本不该被放任到处乱跑;既然我们让它走失了,就应该为我们在关心兄弟利益上的疏忽做出补偿。我们不仅通过我们所做或允许发生的事情伤害他人,也通过我们粗心大意而未做的事情伤害他人。
点火(6节)——舌头这最小的火能点燃最大的森林(雅各书3:5-6)。如果我们在八卦圈子里散布火星和火柴,我们应该为那些可能因此而受到伤害的人的名誉做出补偿。
借来的物品(14节)——把借来的房子、书籍、马匹归还到我们借来时的状态(允许合理的磨损),或者补偿任何损伤,应当成为基督徒道德的常识。受托人有责任对风险投资进行适当调查。人人都有责任看顾自己的弟兄姐妹。如果我们在祷告时想起有人向我们怀有怨恨,我们就应该去找他,认错并赔偿。
——F. B. Meyer, Our Daily Ho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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