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透露出神圣之心的一声叹息,仿佛使人想起主耶稣为耶路撒冷流泪的情景。以色列民坚称自己愿意遵行一切要求,但他们注定要学到且教导他人:光有意愿是不够的,力量也必须具备。正如一个病人可能有心走过卧室,但因体力不支而倒地。
神的诫命是为我们的益处——有些人对完全顺服感到畏惧,因为他们害怕这意味着损失或痛苦。或许会有损失和痛苦,但那只是在割除那些如果他们能像神一样看透其本质与后果时,自己也会首先弃绝的事物。那些最忠实遵行神命令的人,无论今生还是永恒,都会发现生命中最深的祝福。
我们用意志赞同神的诫命——以色列民不止一次坚称他们会照神的命令去做。我们并非完全丧失道德的感知力,无法看见一生全然献给神的美好。但我们不要仅仅止步于此,否则我们可能会像使徒那样哀叹:“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罗马书7:12-14)”
神要的是我们的心——只要我们的心对圣灵的内住仍然陌生,祂就不会把自己交予我们。“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我们需要向祂呼求,求祂为我们造一颗清洁的心,求祂将石心换成肉心,祈求祂的爱充满我们的心,使我们能够完全爱祂。“我儿,要将你的心归我!(箴言23:26)”
——F. B. Meyer, Our Daily Homily
#158